“……”
李臻一愣。
就听红缨继续说道:
“道长……或许我的定义不算准确,但刚才我见道长因小姐的态度而不满,所以……想和道长说说我的浅薄之谈。”
“……居士但说无妨。”
“道长可想过,飞马宗与飞马城孰轻孰重?”
“……”
李臻的眉头皱了起来。
想了想,他说道:
“你想说……飞马宗比飞马城更重要?”
“正是如此。”
红缨点头:
“或者换个说法,有飞马三宗,这天下便有飞马城。若无飞马三宗,飞马城便不复存在。”
“……”
李臻不言,红缨继续说道:
“我知道,道长可能觉得我有些言过其实。但道长又可知,这飞马城中之人也并非原住民。飞马三宗在此立城后,第一批流民,根据记载,便是携带了一批秋冬之时自己割的草料献礼,希望能得到三宗庇护,远离战乱。故而在此地定居。
就这样,一点点的,所有人都知道了在那春秋乱世之中,有这么一座城池在一片水草丰美之地,无有战火,无有饥寒,只要努力便可衣足食饱。所以,有了第二批、第三批的流民……一代又一代的在这飞马城扎根了下来。”
“……也就是说,在你的认知里,这飞马城的百姓,是依附于飞马三宗的?”
“不是我的认知,而是天下的认知。道长博览群书,可曾听闻过有其他城池千年不倒?”
“……”
“事实便是如此。盛世时,飞马城养马,为天下军卒提供脚力,保家卫国。乱世时,飞马城养马,为那野心之人提供天下一等一的骑兵。不是没有野心之人想要吞并飞马城。
可先祖伯乐与鬼谷子交好,纵横之术已经浸透骨血。任何觊觎飞马城之人,都化作了那一望无际的草场养料。而飞马城也依旧履行着千年之前伯乐先祖许下的承诺:入我城池者,纳贡而居,远战辟险。
所以,不是飞马三宗离不开飞马城,而是飞马城离不开飞马三宗。飞马三宗对这城中一切掌有生杀大权,莫说三宗本家,连我这一个小小的侍女,这城中一切,我亦欲与欲求。他人纵然心生不满又能如何?
飞马城从不拒绝他人离开。受不了,走就是了。可是他们敢走么?”
说到这,红缨在李臻的沉默下继续摇头:
“他们不敢。尤其是眼下,陛下三征高丽、乱世将起。除了飞马城,这普天之下谁敢保证他们衣食无忧,不受皇命,不理征召?又是谁保了他们衣食无忧,家有钱粮?
这,便是三宗之功。
我看的出来,道长对少宗主也好,对我家小姐也罢,之所以不满,其实原因无非是慈悲为怀,以佑天下苍生周全为念,不喜他人冷漠薄凉。可道长却莫要忘了,道长心中这份使命,飞马宗已经履行了千年。
诚然,在道长……乃至有时候在我眼中,三宗之人确实不把百姓性命当一回事。青楼妓子,酒肆伙计……对于三宗之人而言,不过路边花草,高兴了,浇浇水,松松土,呵护一番。
若不高兴,一脚下去,花草粉身碎骨也很正常。三宗之人对这城中一切应有生杀大权,至高无上。可同样的,至少,在大义之上,三宗之人对飞马城亦是无愧。
小姐的性子便是如此。她不会在意天下之人的性命有多宝贵。可如果遇到不平之事,就例如那青楼花魁要被少宗主惩以鞭刑,小姐遇到了亦不会无动于衷。
对于小姐而言,这花魁也好,其他人也罢。只要看不到,便根本不存在。可只要瞧见了,亦不会做那冷血之事。而真要说起来,有时候,我觉得飞马城对于飞马三宗之人,便像是家中饲养的鸡犬……我无冒犯之意……”
见李臻眼神有些奇怪,红缨摇了摇头:
“只是想说,平日里,或许此家主人取母鸡下卵,不会考虑其是否是骨肉分离,把狗仔送人也无需考虑爹娘感受。可用母鸡与狗仔的角度来看,在这家里衣食无忧,一不用怕被群狼环伺,成为血食。二不会流离失所流浪食粪。双方各有取舍,便是如此。而这些……我其实也分不清谁对谁错,只是希望道长莫要觉得我家小姐是个薄情寡义的性子。而小姐对道长亦是敬重有加,绝非视若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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