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她拔去盖子,只见钢笔的笔头金光闪闪,应该是18k的,黄金较软,如果用九九金的话,笔写了没多久就崴了。
身后的门开了,她转身去看,三个个男人端着盘子进来了,直接端着走到宽大的办公桌旁,将盘子一一放在桌面上。是一份足够大、煎得汁水淋漓的香喷喷牛排,还有一碗奶油海鲜汤,第三个男人端着盘子里是面包和黄油。
这个男人很面熟,虽然她以前是个脸盲,但人总会变。鲁道夫教授了一些辨人技巧还是很有用的,这个家伙脸颊上一块小小白色伤疤让她辨别了出来,这人就是在公园里掏枪对着艾伯特的那个杀手。
此时要沉得住气,她坐在那里好似对着桌面上的牛排垂涎,眼睛却已经斜视,盯住了这个家伙。
当这个家伙弯腰将盘子放在桌面时,说时迟那时快,她一脚对着对方的膝盖外侧用足力气踹了过去。踹腰需要抬高腿,而且腰力和腿部有力量的话,根本就踹不倒别人。
“记住,人的膝盖后面是薄弱,想要对方倒下,以你的能力只有这个部分还有可能。”斯内德在戈登身上比划着:“别指望象我们一样,一拳头能打到一个男人。”
这家伙一个没站稳,倒了下去。那就要进一步了,因为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对方躺在地上抽出枪的话,艾伯特就有危险。但以她身高力量,注定无法和一个专业人士抗衡的,要想取胜只有快准狠。。。
她猛地扑了上去,直接双腿岔开坐在了对方的腰上,举起了手中的金笔,对着对方的眼珠子就扎下去。
“咚~”的一声,一只筷子被戳进了一只苹果里。鲁道夫将苹果从筷子上取了下来:“如果这一筷子插进的是人的眼睛或者喉咙里,对方会怎么样?眼睛也是人的薄弱地点,只要捅得够深,从视网膜一直捅进脑子里。。。寸铁也能杀人就是这个道理!”说完咬了一大口,他杀人也象啃苹果一般轻松、咯吧脆。
尖尖的笔尖对着柔软的眼球一下更近了,为了保命,对方只有伸出手捏住了她的手腕,奋力挡着。
她深呼吸着,与对方死磕着。哪怕杀不了,旁边还有人可以帮忙,但另外两个男人并没有动。他们是吓傻了吗?
“去死!”她紧咬着牙关,双手握住了金笔,用全身的力气往下戳。声音因为用力而变得有点颤抖和沙哑,她的力量小,但处于高位,往下压所用的力气远比往上抬要省力得多。
“别~”对方求饶一边的喊出一个字,也用足力气双臂死命地顶住。
那就要给艾伯特时间绕过来帮忙,哪怕艾伯特这些年没有好好再练过武艺,但底子不差,应该能对付这个家伙。
艾伯特还是没有起身,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人,但这人没有一脚踢晕了对方的,而是手搭在了她紧握着金笔的手。戏谑道:“这笔很贵,不要染上血了?”
怎么回事?她侧头一看,顿时一愣,是巴伦。那么多年没见,巴伦从一个精壮的糙汉子变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肥男,差点没认出来。
松开了手,让巴伦拿走了手中的金笔,从对方身上站了起来。
看着对方急喘着气,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身边是老朋友巴伦,她明白了什么,对着一脸灿烂的艾伯特,无奈地笑着摇头:“你这个家伙。。。”
竞争对手死于非命,哪怕做得再天衣无缝也会有人怀疑。那么索性让自己也处于危险之中,一个活着的竞选者应该比一个已经死了,失去任何价值的老色鬼来得强。还能引起公众注意,还能“勇敢”地继续进行各项活动和恶势力做斗争,一举几得。
“你还是老样子,真够狠的。”巴伦拿着一杯红酒,在旁边陪宴,他笑着道:“看看你弱不禁风的,力气也没多少,一下就将我手下给制住了。”
切下一小块还留有微微红色汁水的牛排,搁进嘴里,她也老实话老实说:“也只能一次得手,如果再交手,我一定输。”
“如果不是我及时赶来,这家伙也算混了很久,早就瞎了一只眼,说不定命都没有了。”巴伦哈哈笑了起来,七年过去变得有点油腔滑调了,以前陆战队员般的拘谨找不到影子了。浑浊略发黄的眼白,带着有点色眯眯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啧啧啧,你样子真的一点都没变,难道黄种人真的不容易老吗?实在是特别,怪不得艾伯特对你魂牵梦绕的。”
抬头看了眼艾伯特,艾伯特正拿着刀叉吃着牛排,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含着笑意盯着她看,能把女人心里都看得发毛,也能看得脑子里的幻想象脱缰的野马。
她笑了笑,以表示自己并没受影响,低头继续吃。为了不冷场,也为了打探一些消息,她问道:“好多年没见,巴伦你一直就跟着艾伯特混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