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走后,刘志看着躺在地上的王强道:“红姐,这怎么办?”
林厌手指拢上眉心:“好歹恩爱一场,找个地方好好埋了吧。”
“是。”几个身强力壮的喽啰戴着手套进来拖起了王强往外走去,剩余几个人拎了桶水进来擦洗着地板上的血迹。
刘志把沾了血的地毯扔进火堆里付之一炬。
林厌坐在车里,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膝盖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王强死了,这个消息得尽快传回去。如今她在欢歌夜总会的地位已经无人能撼动,进一步接近了这个神秘组织的核心领导层。
下一步就是找货源,数目如此巨大的新型毒品幕后一定隐藏着一个庞大无比的生产工厂,不把这个工厂揪出来,再查多少批货也是白搭。
“红姐,都处理好了。”刘志敲了敲车门,跑过来报告。
林厌回过神来,见他额上都是汗,微微笑了笑,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了他。
“给,擦擦吧。”
跟王强做事,哪有这种嘘寒问暖的待遇。
刘志犹豫着,见她一直伸着手也不好,那手腕白皙又纤细。
他心里一热,捏着帕子角拿了过来,虚虚抹了一下汗,闻见那帕子上还有一股好闻的香味,脸色微红。
“谢红姐。”
林厌又阖上眸子闭目养神,刘志坐进了副驾驶,吩咐司机开车,又转头过去低声问。
“红姐,那批货……”
林厌眼没睁:“还给老虎吧。”
小不忍则乱大谋,看来这个顶爷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难以对付。
刘志一怔:“是。”
等回到欢歌夜总会,锁上门,林厌就靠着门板滑坐了下来,手撑着额头,这一晚上经历的事,直让她觉得疲累至极。
无论是周旋在心狠手辣的毒贩里,还是与王强虚与委蛇,或者是直面生死,都比不过与宋余杭的再次见面让她更耗心神。
她说她是“裴锦红”的时候,宋余杭眼里一闪而过的震惊与痛苦没能逃过她的眼睛。
明明爱人就在身边,却不能相认相拥,她的痛彻心扉她亦感同身受。
林厌咬紧了牙关,告诫自己不能哭,不可以哭,却仍是眼眶一热,用牙齿咬着手臂,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呜咽。
良久之后,细弱如幼兽一般的哀鸣停止了。
林厌起身,从橱柜里倒了一杯红酒,按下了床头柜旁边的暗格,弹出了一个木匣子。
她从里取出了几粒白色的药丸扔进了酒里,杯沿冒出气泡,很快消弭于无形。
林厌拿起来晃荡了两下,仰头一饮而尽,打算起身去洗澡的时候,却莫名觉得有一丝不对劲。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床铺还是她走之前的样子,枕头放的好好的,被子四个角一丝皱褶都没有。
林厌拧亮了台灯,掀开被子,一寸寸摸索了过去,手指终于抓到了一丝细软,拿到台灯底下一看,是一根黑色的短发。
她来过。
林厌一时之间心绪翻涌,眼眶又红了,攥着那根头发没动,哆嗦着嘴唇。
她多么想冲出去找她啊,告诉她自己还活着,再抱抱她亲亲她,从她身上汲取一丝温暖。这个地方真是太冷了,时时刻刻都得提心吊胆,过得如履薄冰。
她没有一个夜晚能安眠,在盛夏的夜晚里都会出一身冷汗,被自己冻醒。
医生说,这是经过大手术后的正常应激反应,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患了一种名为“宋余杭”的相思病。
把机械棍还给她后,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东西,连用来缅怀都不能。
林厌挣扎再三,还是选择拿出打火机,把这根头发烧掉了。
那肆虐的火舌也吞噬了她的手指,林厌在这个类似涅槃的过程里痛彻心扉,眼角终于滚出了两行清泪。
雨下了一整夜,她彻夜未眠,第二天清早就通知人来帮她搬家,本来裴锦红住的近些也只是为了方便管理会所,但如今王强一死,所有人都只当她是触景伤情,搬家合情合理,倒也没惹人怀疑。
林厌则在盘算着,一来那地方宋余杭已经知道了,难免会来找她,未必安全。
二来,夜总会里人多眼杂,住外面好传递消息一些,至于夜总会里的一些动静,自然会有刘志帮她盯着。
她现在搬去的这所房子也是裴锦红名下私人房产,江城市某高档小区的复式公寓,二十四小时安保,电梯走廊都有监控摄像。
林厌很满意,站在走廊上看着手下人忙进忙出,心想:这个人贩子品味还不错嘛。
“红姐,都收拾好了。”刘志拿袖子擦着汗往出来走。
“你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我们再弄。”
“辛苦了。”林厌从钱包里抽出了几张红票子出来,两根手指夹着递给他。
“请兄弟们吃顿好的吧。”
其他人也都嘿嘿笑起来:“还是红姐对我们好。”
房间上下两层加起来二百来平吧,比她从前的别墅小了点,不过勉强能住。
林厌四下打量了一圈,从电视柜旁边拿起了一个倒扣在桌上的相框,里面夹着的是年代久远的黑白照,被人撕毁了一角,只留下了小女孩一个人,看模样像是裴锦红。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照片有一丝眼熟。
林厌蹙眉。
刘志的话打断了她的思路。
“红姐,都收拾好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他嘴上说着要走,却站在这里一动不动,其他人都不见了,大抵是被他遣开了。
林厌内心冷笑,放下相框。
“好,回去休息吧。”
刘志没动,反倒上前了一步,脸色颇有些急切:“红姐,王哥死了,我……”
林厌抬眼看他,笑容暗藏锋芒。
“那我依然是你嫂子。”
“不是,我想……”看着她的脸,她穿着吊带裙,单薄裸露在外的雪白肩头,刘志咽了咽口水,逼近她,手落在了肩膀上。
“你懂我意思的,我会比王哥对你还要好。”
眼看着他的手轻轻拉下了自己的肩带,林厌不动声色,仍然是冲他笑着的。
可是就在刘志还想进一步动作的时候,一把小刀抵在了他心尖上。
林厌鲜红的指甲抚上他的胸膛,柔声道。
“我让你叫我嫂子,是把你当弟弟看,没想到你跟你哥一样龌龊,瞎了老娘的眼。”
她话到最后,已愈发冰冷,刀尖进去了一寸,刘志头上渗出冷汗来,脸色苍白。
“我想你可能忘了,我不光是你嫂子,还是红姐,是心狠手辣的‘锦鸡’,别把我对你的好当成得寸进尺的理由,想想你王哥——”
林厌嫣然一笑,替他把衬衣扣子系上。
“是怎么死的。”
刘志不是蠢蛋,只是被热血冲昏了头脑,林厌的警告点到为止,此人还有用。
她收刀之后,刘志也退了一步,气喘吁吁,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林厌扯了张纸巾给他:“别那么惊讶,任何人死过一次之后总是会变的。”
“你……”刘志咬牙,还想说些什么。
林厌打断了他的话头:“对了,你有好几年没回家了吧,最近没什么事,给你放个假,回老家看看父母吧。”
刘志瞳孔一缩:“你、你怎么会……”
会知道他有父母,自从跟着王强做事以来,为了不牵连家人,对外都说自己是孤儿。
怎么会知道,那自然是警方的消息咯。
林厌皮笑肉不笑,虚扶了他一把。
“我把你当弟弟,你的父母自然也就是我的叔叔阿姨,能看顾就看顾点嘛。”
她往他手里又塞了一张银行卡。
“跟着王强,那点儿肉渣不够你塞牙缝吧,现在不一样了,百分之十的成交额,不是个小数目,好好干,钱、货少不了你的。”
林厌这番话威逼利诱,直叫他遍体生寒。
刘志捏着这卡,如坐针毡。
“你想要什么?不要动我爸妈。”
“那是自然,你姐姐我,可没那么薄情寡义。”
林厌说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伸手摸烟。
“至于想要什么……”
她嫣然一笑,摁亮了打火机。
“你猜。”
***
宋余杭在欢歌夜总会附近蹲守了几天,都没能再看见裴锦红。
她不想再做出翻墙夜会那样唐突又对不起林厌的举动了,可是心中又有疑惑未除,拿着郑成睿复制给她的卡溜进去了几次也没能再撞上她。
问店员也都纷纷表示不知道,再问就有暴露的风险了。
宋余杭只得作罢,这一日下班后琢磨着再进去一次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
她接起来,顿时面色一冷,雨刷剐蹭着车玻璃,宋余杭轻轻踩下了油门。
“好,我知道了,马上到。”
命案。
组织上抽调她过去看看。
记者撑着伞,披着雨衣,对着镜头声嘶力竭:“案发地点在郊区的一处废弃工地里,由于连日大雨,把土地表层冲刷得松软,这才暴露出了掩埋在下面的尸体。家里近日有失踪人口未归,或者有其他破案线索的,请及时与警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