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开始-->因为裴溪远的案子是监护权案,涉及到个人**,法庭并不允许外人旁听,不过沈宁的身份是裴溪远的妻子,当然有这个陪听的权力。
沈宁走进三号法庭的时候,庭审已经开始。
听到脚步声,裴溪远转过脸,迎上他的目光,沈宁淡淡扬唇。
他回她一笑,重新收回目光。
此时,原告一方的律师简凌正在陈述原告的讼诉要求。
“……做为母亲,我的委托人金乔女士有权力接手儿子慕云庭的监护权,现在肯请法官、合议庭接受我们的诉讼要求。谢谢!”
向法官和合议庭点头致意,简凌微笑着坐回自己的坐位。
“现在请被告代理人陈述。”
温柔站起身来,向法官的方向行了一礼。
“尊敬的法官、合议庭:我方委托人裴溪远先生,受友人慕然的临终嘱托,接手其子慕云庭的监护权,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我方委托人裴溪远先生也拥有挂着慕云庭的能力,所以,我方肯请法官、合议庭驳回原告的诉讼,允许我的委托人裴溪远先生,继续拥有慕云庭的监护权。”
简单的双方陈述之后,很快就进入答辩时间。
简凌再次站起身来,“对于一个六岁的未年人来说,在他的父亲或者母亲身边成长,无疑是最适合他的成长环境,我的当事人金乔女士是慕云庭的亲生母亲,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她拥有抚养自己儿子的资格,所以,我方认为,我的当事人是更恰当的监护人人选。”
温柔抬起没有受伤的左手,“我反对。原告律师口口声声说金乔是慕云庭的最佳监护人人选。那么,我想请问金乔小姐,在这个孩子生长的六年里,您在哪里,是否尽到了一个母亲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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