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本是世间物,心有尘埃难顿悟。
问禅能获几分缘,福来祸去皆是空。
佛家有云:“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可谓是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世上最可怕的就是贪欲无止境。
有欲望不是错,欲望过盛,就会自寻烦恼,自招痛苦,甚至引来灾祸。
而贪欲造成的一切,都是源于我们那颗不听话的心在作怪。
陈海虽然打心底不愿事情再往坏的方向继续发展,可是万物有道,只能顺其自然。
果不其然,在李阳和王正群去过老汪办公室之后,陈海看到监督管理系统以及火灾系统上多了一条开业前检查的检查任务和一条火灾调查的办理任务,主办都是李阳,协办王正群。
按照往常,所有报审的材料,都要经过窗口受理,并由窗口负责人审查确认无误后才能录入系统。
而一旦系统录入完毕,系统内的材料将不能够删除或者修改,只能够按照流程由大队长的账号进行系统分工,再由负责经办的人员进行办理。
本来每一项操作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天一酒店这条开业前检查行政许可任务,既没有经过窗口材料的审查,又没有按照规定流程的时限去分工受理,绝对属于违规操作。
陈海打开天一酒店开业前检查里的系统附件,仔细查看了一下上传的报审材料。
除了常规的报审材料,陈海发现了在所有材料里最为重要的一份核心材料,那是一份会议纪要的复印件。
陈海看着附件里的会议纪要,怀着复杂的心情打开了链接,仔细的看了一遍又一遍。
其中大概内容是经过安昌市营后区区**会议讨论,为应对外语外贸学院对外接待能力的不足,原则上同意将外语外贸学院培训中心大楼原培训中心用地改为商业用地,会议时间是2016年11月4日,也就是今天上午。
很明显于亮昨晚的公关有了效果,对于于亮这样有能力的商人来说,搞到一份区一级的会议纪要不是难事,关键是消防大队是否认可。
对于不了解业务流程的局外人,一切看着都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即使是消防内部人员或许都无法发现这份会议纪要的问题,而陈海心里清楚,这份会议纪要是无效的。
**的任何一项规定都是有原因的,例如土地使用性质的意义就在于:
1、在城市规划中,通过对每个地块的用途进行设定,实现土地的有效使用;
2、在具体建设中,通过对每个地块用途的判断,确定建设单位是否有效执行了城市规划;
也就是说这种土地的用途在你申请用地的时候就会规定,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中的土地用途的规定,你才能得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你的建设工程才能开工建设。
如果你报建的时候是培训中心,但实际用途是酒店,那么你就是不按规划设计来进行建设,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