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没有人会计较,吃餐用金碗好,还是铝碗好,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就算是用木碗,都是高兴的。
十多个女佣侍候两侧,真正坐在餐桌旁的,只有六七个人。
首位的当然是白发老人,然后是丽莎,还有一个中年人,但这个中年人,却不是丽莎的丈夫,而是东方所说的大伯,也是她丈夫的兄长,看他一身军衣,想来是在军队里任职,必竟在这种王族家庭里,掌控了军权,就代表着无上的权力。
便宜老丈人没有出现,倒是减少了宁采臣的麻烦,不过身边除了温情如水,脉脉而动的索菲亚,却还有一个横眉冷对,时不时的对他讽刺几句的索菲雅,那感觉真的不太舒服,比宁家那个丁梦秋更让人讨厌。
但这个时候揍她一顿,也很不合时宜,宁采臣只能把她当作无视,却不知这样的动作,让这个自以为尊贵的公主,更加的怒火狂热,一个从东方来的黄毛小子,竟然敢无视她尊贵的公主,真是大不敬。
其他坐在后面的,还有两个小丫头与两个小子,不过这会儿,他们都盯着宁采臣,似乎对这个来自东方男人很诧异,更重要的,这个男人竟然是索菲亚的丈夫,他们一惯被教育是上等人,又怎么能理解,身为上等人的堂姐,会找一个低下的东方黄种人做丈夫?
这样的人生观,的确是西方延续的主流,他们总认为白人高人一等,宁采臣也没有去调整他们的人生观,他也没有这样的兴趣,等到他们这些高贵的公主与王子在黑暗议会强大的杀戮中颤抖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也只是一个凡人,被人刺中一刀,也是会死的。
在那个时候,他们也就知道,自己并不比任何人高贵。
所以这些男女年纪不小,但在宁采臣的心里,都是被惯坏的小孩子,特别索菲雅,那个索菲亚的妹妹,更是如此,若是宁家有这样一个小妹,宁采臣铁定把赶到笼子里,让她饿上十天半个月,尝尝当乞丐的滋味了。
“采臣,吃点这个火腿肉,我让人加了一些辣味,你应该喜欢的。”索菲亚知道宁采臣的口味,所以特别的吩咐厨师,对这些肉食进行了重新的加工,那条大大的火腿,估计只有他一个人吃了。
索菲亚是一个冷漠的人,这是她给所有王族人的印象,在本家这些人的眼里,更是如此,从来不合群,当然自从知道卜师的那句话,这个堂姐是妖孽之后,也不会有人愿意与她亲近,从小到大,她都是孤独的。
但在宁采臣的面前,她温柔乖巧,对外界的眼光一点也没在意,把那火腿肉用刀一片片的切下,放到宁采臣身前的盘子里,宁采臣也接受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没有觉得,被一个公主这样的侍候,有什么不妥。
或者是第一次吃西方的餐食,有些食物味道还是不错的,比如那黄金火肉,比如烤肉,还有那精作的蛋糕,作为王族世家的享用,绝对是外面买不到的。
宁采臣的确有些饿了,上飞机前,可是与几女恩爱缠绵,忙了一个通宵,飞机上的饭盒,也真是太难吃了,来到青宫,又被老家伙拉去叽叽歪歪的念了不少时候,这会儿吃得不亦乐乎,让人感觉,这个从东方来的小子,怕是三天没有吃过饭了吧!
当然,了解宁采臣身份的人,比如索菲亚,比如约翰芬,他们知道,宁采臣这是真的饿了。
“果然是乡下人,是不是你们整个东方,都是这么贫穷,连吃的都很少,这样的大餐,你一辈子都没有吃过吧!”
丽莎脸色一变,很是不好,正想喝止,宁采臣却是咬着火腿肉抬起头来,很困难的咽下去,接过了索菲亚递过来的汤,顺了顺喉咙,然后笑了一声,说道:“公主殿下真是聪明,这样的大餐,我真的没有吃过,可能是头回吃,再加上肚子有些饿,所以吃多了一些,你也知道,人饿了,就算是猪食也吃得下,这些,应该比猪食好吧!”
索菲亚都有些想笑,但是抬头看了索菲雅脸上的愤怒,还是知趣的把笑容压了下去,全然没有管两人的针锋相对,说道:“采臣,这些烤肉很不错的,配上辣酱,绝对美味,还有这鲜绒汤,刚摘的新绒,也是很难得的。”
看着他们郎心妾意的相融相爱,从来没有把索菲亚当姐姐的索菲雅,更不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