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好任务,虞幸用极快的速度把自己所在的这间屋子扫荡了一遍。
不出他所料,他果然在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发现了“之前留宿者”留下来的蛛丝马迹。
比如在床下,他摸到了一张满是灰尘的纸,上面写着“快逃”;又比如屋内的木桌下方,用刀刻了一句——
别相信她。
虞幸的搜索技能是点满了,一眼看去找到最容易藏信息的地方已经是本能。
他用手指在木桌的桌板下面一抹,就抚到了凹凸不平的痕迹,而后蹲下看见了字迹。
“别相信她……”虞幸半蹲着,目光落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刀痕上,这刀刻的字虽然凌乱,但每一笔都很直,足以看出凋刻者的用力。
或许这是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留下的。
整个荒屋内,能用“她”来代指的只有目前还没见过的年轻姑娘。
确认了这一点,虞幸又打开柜子,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包裹。
包裹是用一块完整麻布系起来的,就是古时候人背在肩上那种,看起来,这大概是被谁遗漏,没有带走的行李。
包裹上已经积了一层澹澹的灰,不知多久没人碰过,虞幸将其打开,里面是几件洗得掉色的衣服,一只钱袋,还有一本书册。
钱袋沉甸甸的,但里面银钱并不多,全是铜钱,摇一摇还哗啦哗啦的。
“……”虞幸默默把钱袋放进了自己口袋。
万一、万一有用呢。
藏匿了前人的铜币,他又翻开那本书册。
这一看,虞幸不禁来了点兴趣,靠在柜子上慢慢翻页。
不出所料,这是本“日记”——古代版本。
毛笔写的字字迹早已干涸,字体倒是很清秀,让虞幸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贫穷书生的形象。
有趣的点在于,这“日记”完美继承了恐怖游戏必写日记的槽点,以一个深陷危险的战地记者形象,记录了日记主人在荒屋度过的三日三夜。
竖着的记录没有标点,虞幸看得有点慢。
总结一下就是,书生与镇上一位姓李的姑娘两情相悦,家中长辈也熟识,便早早定了亲,本来该找个良辰吉日办婚礼,李姑娘却忽然与他人私奔,留下书生原地懵逼。
书生收到了姑娘留下的告别信,因为姑娘不认字,所以是他人代写。
书生不相信信中诀别语句,于是到处找人,最终听说姑娘去了传说中的荒屋……
机缘巧合加上执着追寻,书生终于也进了荒屋,他没打算永远就在这,只是借住。
在这里,他真的见到了自己喜欢的那位姑娘,也不曾在姑娘身边见到与之私奔的男人。
姑娘说,她是被书生的父母逼走的,因为书生当官的父亲认识了更大的官,想给书生求取官家千金,却不敢直接和生沉溺爱情,拒绝前途。
书生恳求姑娘和他回家,姑娘却哭着说,她已经留在荒屋,不可再离开了,只求书生在这里陪她三日,权当进了缘分。
于是,书生留宿三日。
第一日,他认识了和姑娘一起住的壮汉、一个姓宋的青年和没名字的小孩,那青年是医师,但是自己都病殃殃的,和姑娘一看就不熟悉,书生很相信姑娘。
当晚,书生听见院中有女人和男人若隐若现的谈笑声,他推门而出,却什么都没瞧见。
第二日,书生发现宋姓青年手中的医书换成了诗词,两人还探讨一番,书生觉得遇到知己,愁绪稍弱,但昨夜疑虑仍在,他去找心上的姑娘,看见姑娘在房中刺绣。
那房中到处摆放着绣好的作品,无不精致漂亮,拿去卖指不定会受千金们喜欢,唯一怪异的是,每一幅刺绣都是红色。
书生隐隐觉得不对,第二日晚他躺在床上,忽然想起李姑娘根本不会女红,因李姑娘从小就烦女红,更喜欢音律,她父亲才让她学了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