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牧迟的身体在寒风中不易察觉地发着抖。
电话那头的人闻言一愣,语气严肃几分,“发生了什么事?”
“墨沉把他身边那个替身金丝雀,叫温遇慈那个,杀了。”他狠狠一拳砸在车盖上,“我已经看过太多人死在我面前了。”
“有我们自己的兄弟,有无辜的普通人。谁知道哪天会轮到我?”
“他现在让我抛尸,谁知道哪天有没有人来给我收尸!”
对方闻言沉默良久,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再坚持坚持,我们的行动已经快要收尾了,你很快就能回来了。”
“拜托你,坚持下去。”
挂掉电话,蒋牧迟将电话卡拔出来,将手机连同电话卡一起扔进旁边的深不见底的水坑里。
他靠在后备箱旁,从兜里摸出一包烟,取出一支叼在口中,火光明灭间看不清他的神色。
他刚从警校毕业就被选中,成为了暗芒行动的卧底。
被抹去一切身份,在地下赌场打了半年的黑拳,无论刮风下雨,高烧骨折,从不缺席。
蒋牧迟浑身上下,几乎每一根骨头都断过。
在打赢拳王后,才得到墨沉的青睐。
时间一年年过去,他逐渐接近飞鹰集团的核心,也快要在黑暗中迷失自己。
暗芒暗芒,黑暗中真的有光吗?
他盯着自己满衣袖的血迹,意味不明地摇了摇头。
在灰色地带游走得越久,他就越害怕。
不是初出茅庐,青涩稚嫩的那种害怕。
而是麻木之后面对深不见底的深渊一望无际的恐惧、绝望,永远看不到尽头的害怕。
他把温遇慈从别墅里抱出来的时候,她的尸体还是温热的,血液也是热的。
没能救下她,是蒋牧迟的遗憾。
但老天爷好像真的没有放弃他,让他有了一次重来的机会。
还好这一次,他成功救下了温遇慈。
希望她能再坚持坚持,就像他一样。
再过不久,他们就可以将墨沉送进监狱。
届时,温遇慈就可以重获自由了。
将地板上和墙上的血迹擦尽,蒋牧迟胸中长出一口浊气,将帕子丢进垃圾桶。
医生来后,仔细给温遇慈做了检查,好在只受了些皮外伤,还不致命。
给她处理好伤口,又开了些药后才离开。
温遇慈昏迷到晚上,房间里一片漆黑,墨沉没有回来。
飞鹰集团的系统被攻击,是蒋牧迟为了救她,冒着风险联系人去做的。
虽然危险,但他无法无动于衷。
温遇慈趿拉着拖鞋出了房间,蒋牧迟正在厨房熬粥。
听见脚步声,他举着汤勺转头,“温小姐,你醒了。”
温遇慈点点头,原主的记忆里有他,墨沉身边最听话,也最能打的一条狗。
但凡是墨沉的吩咐,他就是自己脱一层皮也要完成任务。
蒋牧迟端着热粥跟小菜出来,摆在餐桌上,朝温遇慈道:“温小姐,先过来吃饭吧。”
“医生说你要忌口,我就给你熬了粥。”
温遇慈听话地坐过去,举着勺子在热气腾腾的粥里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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