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浪口中的死胡同,就是他之前对版权的理解出现的偏差。
那时候的陈浪总觉得,一个全新的发明,只要被有权有势的人盯上,普通人就保不住,要么看着对方用自己发明的东西挣钱,要么含泪把配方交出去。
这也是之前霉豆腐的配方被闫孝国盯上,给陈浪留下来的心理阴影。
但得知有人想要通过coS谢清欢来挣钱,陈浪才意识到,自己所担忧的那些东西,是可以通过官府来解决的。
创造者完全没有必要把这份压力放在自己身上,直接转移给官府就行了。
拿曲律来举例,陈浪交给衙门一笔钱,就可以给自己写的曲上个保险,将来任何人未经过授权,私自唱曲牟利,直接去找衙门就行,没必要自己出面。
衙门收了原创者的钱,必然会替原创者出头,阻止这个行为。
同时衙门还可以通过罚款,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相当于里外里赚两份,何乐不为呢?
除此之外,这条律法还可以让那些身怀绝技的人,安心的把自己的绝技传授出来,减少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情况发生,毕竟这项绝技的版权,一直在师傅手里,徒弟就算学会了,想要运用也得给师傅钱才行。
全新的条例,可以有效的促进技术的流通,让市场变得更加活跃。
更重要的是,制定这个条例,还可以解决衙门的冗官问题。
大燕朝的冗官问题比较严重,衙门内存在很多“吃空饷”的官员。
而版权部门是一个全新的部门,可以把这些吃空饷的官员都安排进去,让他们有活干。
当然,条例也并非全是优点,也有很多漏洞跟需要改进的地方。
但怎么说呢,第一步如果都跨不出去,后面的问题就全是镜花水月。
常安民在听完陈浪的建议后,果断决定要推行这些条例。
他的政治抱负以及皇帝让他来临水的安排,都促使他必须要这么做。
在这一段小插曲后,花魁大赛继续进行。
诚然旗袍跟新曲的冲击力很大,但庞秋燕还是没能获得花魁。
花魁最终归属了绮梦。
马家费了这么大力气,是不可能让花魁的头衔旁落的。
而庞秋燕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
自己既出了风头,得了面子,又没有得到那个该死的花魁,赢麻了有没有!
之后的花魁答谢宴,陈浪就没有参加了,抱着已经昏昏欲睡的女儿,牵着媳妇的手回家去。
离场的时候,见到了满面红光的徐梦茹,跟她小声说了几句。
徐梦茹看了一眼李秀芝,深以为然的点头,道:“陈公子放心,我一定把旗袍的叉开得很高。”
陈浪道:“不仅开叉要高,这个地方要镂空……就是露出来会更好看。”
徐梦茹脸色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陈浪挠头,咋生气了呢?自己也没说错啥啊。
哦,还真说错了。
胸口镂空,就是要漏沟。
这玩意,徐梦茹没有啊。
……
花魁大赛虽然结束了,但临水县却依旧很热闹。
尤其是县衙门口,每天都排着长队。
他们都是来衙门登记版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