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这个才是真正的奈德.史塔克,临冬城大公爵,北境守护。
至于死的那个,是泥瓦匠托尼.斯塔克。”
听到这话,詹姆就知道这事儿已经一丁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我要赶紧写信给父亲,让他带兵去绿叉河和赫伦堡那边挡住北境的狼兵。”
“你不觉得已经太晚了吗?我早就通知了,此时父亲应该已经整顿好了军队。”
瑟曦这个人疯归疯,但不傻,有些时候还很聪明。
她的政治嗅觉也是很敏锐的。
其实本来她也不想杀奈德。
可谁让这个人太多事了呢。
为什么要去查王族拜拉席恩家族的谱系?
这不是自己找死嘛。
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硬是要往里闯啊。
本来作为国王之手,上一任国王指定的托孤大臣。
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何其的尊崇。
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
“我给过你机会的,奈德!”
瑟曦默默的念叨了一句。
凯岩城。
泰温.兰尼斯特,已经整顿好了军队。
正规军2万人,雇佣兵8000,后勤保障部队3万人。
总共58,000人。
就这么浩浩荡荡的离开了西境,往东北方向行军。
此时罗森三人,离开君临城已经有个把月了。
一路上有大饼油条这两头冰原狼的帮忙,到后期他们的速度就越来越快了。
此时的两头冰原狼已经可以充当坐骑了。
驮着珊莎和艾莉娅两个人,也丝毫不会影响它们的速度。
罗森则是去找了4匹马。
趁着这两姐妹不注意的时候,利用血肉掌控的能力,把其中3匹马的血肉骨质全部都放到了一匹马上。
导致这匹马肩高达到了两米,体长达到了2米5。
体重达到了1050公斤。
体型看起来非常的大,但又不像那些挽马一样很笨重。
而是和战马一样,非常的神骏。
之所以改造出这么一匹马,是因为罗森本身的体重就有200多斤。
他手上的那把长枪,就有180斤。
这加在一起都有400斤了。
以后上了战场还得穿一套全身甲。
那就500斤往上了。
他可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杀不死。
所以穿一套盔甲做做样子还是有必要的。
但是他又不想当步兵。
骑兵多帅呀,常山赵子龙银鞍白马,在战场上七进七出。
崇拜他的人越多,他就越容易养出那种天下无敌的意志。
虽然说现在丹劲的修炼还没有走到尽头。
但是一年半载以内肯定能够完成。
那时候他就需要用这种无敌的意志去冲击罡劲。
一人骑马,两人乘狼。
越到后面速度越快,因为越来越空旷。
人口密度越来越小。
搜捕他们的人,在最近几天几乎一个都没见到了。
君临城的触手最多也就到这了。
最后几天基本上就是狂奔。
除了吃饭和照顾两个小丫头的身体,让她们休息以外,其余的时间都是在马背上或者是狼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