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明媚的阳光通过土屋墙壁上那个用几块不规则玻璃拼凑而成的“窗户”照射进来,在那张旧桌子的桌面上投射出来一块方形的光斑。
杨枫坐在桌前,仔仔细细地整理着面前那一木匣子钞票。
他用那只狼王从兽皮商老王那里一共换来了七百八十多块钱,算上匣子里他原来的积蓄,总共一千六百多。
他原本打算够了一千五就直接去城里闯荡一番,只是没想到半路突然来了个小宠物,现在有小狼在这牵着他,他还真不敢把小狼长时间留在家里。
想着,他看了看自己床上,那小家伙睡的正香,第一次在自己这里就能睡的这么熟,恐怕真的是把自己当成它的父亲了吧……
自己没有过什么养宠物的经验,再加上这小狼才这么小,让他这个“非职业奶爸”有些不知所措。
现在家里可算是一点吃的都没有了,他今天之所以起个大早,也是因为要去镇上赶集。
门外院里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想必是邻居马叔也起床了。
“马叔!”他喊了一声,拿出来二百块钱揣进了兜里,将剩下的钞票锁死在了小木匣里,随后火急火燎地跑到马叔身边,像是有什么要紧事一样。
“哟,又起这么早,不会是又要去打猎吧。”马叔看到杨枫后,脸上立马露出一抹和蔼的笑容来。
杨枫摇了摇头,“不是,我准备去镇上赶集,不过要请你帮我个忙。”
他这话还没说完的时候,马叔的目光就突然被他身后的一个东西吸引了过去,杨枫一回头,看到小狼刚从他屋里走出来,而且还在边走边打哈欠。
“这是个什么东西?狼?”马叔匪夷所思地指着小狼说道。
小狼继承了狼王和狼后的基因,在阳光下毛色呈现出来一种罕见的蓝青色,看起来就跟一只染了色的小狗似的。
“呃……对,这狼是我昨天打猎时捡来的,它的父母应该是被人给猎杀了,我找到它的时候他就在老王帐篷附近。”杨枫说着,一弯腰,小狼乖巧地跳到了他怀里,“这不是我也正要麻烦您的事嘛,这狼还小,把它放家里我不太放心,所以还得麻烦您帮我看看,我好去城里赶集。”
马叔看着杨枫怀里这个不到三乍长的蓝青色毛绒球,不觉愣了一下,因为他从这小不点身上完全看不到半点狼应有的气场,而且这小家伙似乎是也不怕人,老老实实地卧在杨枫的怀里,睁着两只好奇的大眼睛看着身边的一切,看上去更像是一只家养的狗。
“马叔?”杨枫见在那发呆,便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啊行,这小狼也挺可怜的,你就养着吧,养大了再放回去,你得弄准啊,要是它父母还在就赶紧把它放了,狼这东西记仇的很,说不定哪天就找来了。”马叔说着,摸了摸小狼的脑袋,“还挺好看。”
杨枫“嘿嘿”一笑,将小狼轻轻放到了地上,“那我先去赶集了,现在走去就得中午,再晚就散集了。”
“行,那快去吧,路那么远,早去早回。”马叔说着,跟着杨枫走出去后关上了院子的门,也是怕小狼出去走丢了。
出去院子,杨枫的眼前就是那片他再熟悉不过的荒原,他要去镇上的集市赶集,就必须得横跨过这整片荒原,而且还得翻过一个山头后再走一段路才能到,路途遥远,对他来说,每次赶集都是一次挑战,因为他得买很多东西回来。
在昨天他打到那匹黑狼之前,他一般都是在眼前这片区域打猎的,在这里抓几只兔子山鸡之类的,生活还算过得去,再往远处的话就是动物们的地盘了,村里的猎人们也很少深入荒原腹地,因为那里有狼群。
杨枫知道,今年的冬天肯定不会很太平,失去了狼王的狼群,除非是能够在短时间内出现新的狼王,不然它们就会在冬天到来之前解散,那样的话,狼群们就有可能会冒险去人类的地盘去找吃的,杨枫小时候就遇到过狼袭击村庄的事件。
这片荒原的尽头是一座不高的山,村里其他人赶集去的时候都是绕着那山走山下的小路,但他却每次都走山里面,因为如果运气好能够从里面碰到几只山鸡或者是兔子之类的动物的话,也就相当于赶了趟集。
他的步伐很快,要是以前,他走在这片荒原的中心位置肯定会害怕,但现在他的猎杀等级已经到了“劣狼”级,狼群里面没有了狼王和狼后,剩下的狼现在也肯定都已经解散成了个体,如果他现在遇到普通狼的话,还真不一定能对他构成什么威胁。
不远处那座山逐渐清晰,其实比起跑去镇上赶集,他更期待能从这山里有所收获,因为山里全是一些带刺的草木,所以里面也很少有人进去,这做山也就成了杨枫的“私人猎场”。
才走到这,他便看到了两只黑乎乎的东西从山里飞了起来,这俩东西扑腾着翅膀飞的很快,一眨眼间就消失在了一堆松树的丫杈里面。
那是两只山鸡!而且还是两只很大的山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