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他第一次能够把自己喜欢的书籍和想法,分享给自己真正的朋友。
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曦她懂。
以前温时新也想过和同龄人交朋友,但那些人听不懂他的话,也不看他的书,只希望能从他这里弄点钱买吃的。
或者是些有钱的少爷,但也都是约着他抽大烟,逛舞厅的。
明曦:“哦,那你叔叔现在在哪?”
提到叔叔,温时新顿时兴冲冲地对明曦道:“我叔叔他现在人在上海,刚从京城回来呢。对了,有空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认识!”
此时此刻的温时新,满眼都是对自己叔叔的孺慕和敬仰。
今年是1920年,如果没有意外,那个红色组织今年就会在上海建立了。
而再过十二年,眼前这个少年,就会变成一个人人唾骂的魔鬼。
明曦想了想,说道:“再过两年,我就要上大学了,你和我一块儿去沪南大学读书吧。对了,还有哥哥,你也去念书吧!”
明朗也没有比明曦大多少,明曦想让明朗直接去读初中,至于小学的内容,她帮明朗补上,能学多少学多少,实在跟不上,再回去读小学。
总之一定要读书!
人类所学习的每一个字,阅读的每一篇文章,其实都不会消失,而是和食物一样,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养分。
被点名的两个人都莫名诧异,明朗面上有些抗拒,两个人读书,经济压力太重了,这个家里,只要妹妹识字就够了。
他一个大男人,不识字有什么要紧的,反正他还有一把子力气能赚钱。
至于温时新,则更加想拒绝。
“我不要,学校有什么好的,学校里教的东西我早就会了,为什么还要花那笔冤枉钱?”温时新拧着俊眉说道。
要读书,首先一大笔的学费就是个问题。
他的叔叔也曾提议让他去上学,但他拒绝了。
叔叔也并不富裕,这几年东奔西走花了不少钱,又要给他提供生活费。
在自认为已经远超普通人水平的情况下,温时新自然不愿意去被学校割韭菜。
明曦瞅了他一眼:“你确定……学校里教的你会?”
明曦拿了一张纸,给温时新出了一个积分变限函数求导和微积分方程求解的题目,顿时把温时新看傻眼了。
“这……这是什么?”温时新懵逼了。
明曦非常不屑道:“不会吧不会吧,这么简单你都不会?你还吹什么自己是学习小天才?”
话里话外就差没明说温时新是废物了。
温时新涨红了脸,有点破防地看着明曦:“你……!”
第一次感觉到来自学问上的降维打击。语言比不过明曦也就算了,毕竟他最厉害的并不是语言。
而是数学。
没错,未来的温时新不仅仅是因为“卖国贼”这个头衔,才被刊登在历史教科书中的,更因为他是个非常卓着的数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