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刘尚书(注曰:尚书台令刘彪)丁忧(注曰:按《前秦书?刘彪传》,丁父忧也),属赵氏篡逆,遂留在乡。时战争频仍,人多破产,尚书行在外,见有人货家籍,语曰:“文章为经国之要器,典籍诚功名之阶梯,修身齐家皆赖之,今何以货此?”人对曰:“家已贫极,且书所以珍者,以道理在其中,故读之则贵,不读,徒废纸而已,何足惜哉?”
四十二:尚书(注曰:即前文刘彪)在家,赵氏以司空征之。尚书称疾笃,不赴。其幼子甫问曰:“今洛阳以三公征阿父,阿父何以不就?”尚书对曰:“赵氏反贼,我忠臣,此一也;我于赵氏无谋,不预其事,无功不受禄,此二也;赵氏篡逆,违背天下,不出一纪,三族尽诛,我何故以举家与之同死?此三也。以是虽以太师、太傅征我,我犹不去,何言司空乎?”乃闭门居家,不与外通。
四十三:又郜司徒(注曰:郜觉),属赵氏篡逆,欲以其为司徒,送官印、拜章,司徒弃印而毁章,厉声对使者曰:“高祖皇帝龙兴除暴,得以奉天承运,赵氏食其俸禄,为之鞍马,何今日敢以臣篡君?无有伯父元勋而侄为逆臣者(注曰:司徒伯父芝,开皇元勋)。”其子劝之曰:“官可不受,何骂之?恐至夷族祸也。”司徒抽鞋而殴之,曰:“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其杀我如何?但县我头于洛阳东门,观宋公之入也!”贼主赵献闻之,怒欲杀之,人或劝之曰:“四海门阀,河南郜氏为第一,从(注曰:从,纵也)不能用之,亦不可杀也。”献遂止,司徒乃还乡,不与贼同。
四十四:初,真定(注曰:常山之县)有山贼常夜入民户,劫掠害人。县令奋(注曰:盖其名“奋”,不知其姓)使县卒白日巡行邑中,颇具容仪。有吏问令曰:“贼夜出,今白日巡行,得无益乎?”令对曰:“足下语是,然如此,可使百姓知县府非怠政惰防也。”
四十五:又有临江(注曰:巴郡之县)县令姓淳于,名恪,到任二年,颇有兴办革易,民稍怨之。及至三年,遂得其利,百姓歌颂,州郡闻名,县丞与曰:“若公无前二年之政,尽如今岁,则声名蚤噪于天下也。”令问曰:“公饭量何如?”丞对曰:“甚好。”问曰:“昨飧米几碗而饱?”对曰:“三。”令乃曰:“日后公可但食第三碗,颇省米。”
四十六:永弘中,光宗数欲易太子。六年,又起其议,晋王、唐王、李商武哀公等诸臣联名上表,以为国本不宜有动摇之衅。帝每叹曰:“我若公侯,安有言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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