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老掌柜花钱雇来的小混混,只要给钱除了杀人放火,就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
他也不想在继续造孽,但这也是被逼无奈,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去市井之中找了二人,并应允事成之后,可以给他们二十两银子,不过,事情得办得漂漂亮亮,不能留下蛛丝马迹,否则银子减半。
为了不被认出他是方家古董羹的掌柜,去找两个小混混时,老掌柜特意穿了件连帽大敞,还在脖子上围了个围脖,把自己的面部捂了个严严实实,只留一双精明的眼睛露在外面。
两个小混混一听,就是简单的搞破坏,这还不容易,当下就答应了。
做这种事情,肯定不能青天白日去干,自然是夜黑风高的时候最合适。
收了二两定金的小混混先是找了家小酒馆饱餐一顿,又回家睡了一觉,直到夜幕降临,整个小镇在无几家灯火,这才穿上厚袄子,朝镇外走去,直奔竹溪村的方向。
驴车那是不可能的,主要是担心留下印记,对方顺着车辙找到他们的踪迹。
“大哥,没想到这次的活如此简单,你说来人为啥不自己做呢!岂不是还能省下一笔银子。”
个子较矮的男子拎着灯笼,往前又凑了凑。
“当然是怕被别人认出来了,没事多动动脑子,还有离我远点,大蒜味太难闻。”
灰衣男子用手捂着鼻子,大步流星朝前面走去,试图与后面的同伴拉开距离。
“大哥,这你就不懂了吧!吃面条不吃大蒜,就仿佛这人少了灵魂,不信下次你也试试,味道特别好。”
矮个子知道,大哥嫌弃他说话时口中那股子大蒜味,便小心翼翼地跟在身后,不敢上前。
“你还真是个奇才,吃个面都能吃出哲学来。”
“大哥就别打趣我了,我这不是想让你也尝尝吗?”
“算了吧!我可没你那么重的口味。”
“你这是不懂得享受,等你吃了,肯定会爱上这个味道的。”
“我看你是吃大蒜吃傻了,我才不会爱上这个味道。”
“你这人怎么这么固执呢!以后就试试嘛!”
“我不试,我讨厌大蒜的味道。”
听到同伴的话,灰衣男子走的更快了,仿佛后面有什么东西追赶一样。
“大哥,你走那么快干嘛!我都跟不上了,等等我吗?”
此时矮个男子不禁怨恨起爹娘来,干嘛给他生了个小短腿,别人迈一步,他却要走两步,如果下辈子投胎,一定要生得人高马大,他再也不想做小矮子了。
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在黑暗继续向前行走,若是换成白日,从镇上到竹溪村,少说也得花费半个时辰左右,更何况是漆黑的深夜,再加上路面太滑,两人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来到村外。
“大哥,是哪条街来着,我给忘了,你还记得吗?”矮个子看了眼一旁的灰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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