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市,头顶的乌云终日不散。
高耸的哥特式建筑。
流浪汉在墙角蹲屈着,双眼注视着每一个过路的行人。
啪叽~
皮鞋踩在积水巷子里的声音十分清脆,流浪汉转头看去,穿着定制手工西装,戴着一看就很名贵手表的男人,皱着眉正在快步行走,嘴里还在嘟囔“该死,这条臭路,如果不是快要迟到了我才不会走!”
他厌恶的看了一眼挡在巷子口的流浪汉,随手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丢下。
“嘿嘿”流浪汉笑着捡起了钞票,站起来。
他学习着英伦绅士,将头顶破洞的棒球帽摘下来,贴在胸口,弯腰让路。
流浪汉的优雅让西装男人有些惊讶,他只是不想让对方身上的臭味粘在自己名贵的西装上而已,对方的礼仪却让他刮目相看。
而他所看不见的方向,流浪汉背在身后的手轻轻一抖,一把刀探出头被他捏住。
一张钞票满足不了他。
“阿卡姆环境这么差吗?”
身边突然传来一个少年抱怨的声音,让流浪汉脸色一变,他快速将刀收回去。
一身熟悉的蓝色披风。
超级英雄红日!
“该死!”流浪汉心里暗骂一声,他也知道自己今天出手是没可能的。
“这里是疯人院兼监狱,可不会给你修成五星酒店,而且根据资料记载,二十多年以来,蝙蝠侠已经抓了不低于两位数的疯狂罪犯。”钢骨看着抬头看着前方的阿卡姆疯人院说道。
“黑暗骑士”神奇女侠低声,像在思索。
正是有蝙蝠侠的守护,这一座充斥着暴力的城市,才勉强维系在崩溃的边缘,不至于完全变成地狱。
超人深深的看着蝙蝠侠:“我们需要快一点。”
蝙蝠侠说道:“跟我来。”
流浪汉已经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今天是什么日子,超级英雄聚会吗?怎么所有怪胎都来了?
他紧张的捏着刀子,身体一动不动。
即便如此他还是引起了几人的注意。
“你心跳的很快”超人转头看着流浪汉“有钱去看医生吗?”
“大超,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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