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起精神,提起斧头就浩荡荡的出门去了。之前的树林和山坡之间的草地上他看到几只兔子在那活蹦乱跳的,早就心痒难耐了。
没拖箱子,太累赘,石镐也给他抛弃了,换了双春季穿的运动鞋,别说,就是比脚上的袜子舒服,特别合脚,就是没有牌子,不然有机会回去他一定要买几双穿穿的。
鞋子就4双,他之前一直在床上睡觉来着,醒来什么都没有,连个手机都没带过来。除了口袋里的香烟和1次性打火机,啥都没剩下。
反正平时活动的地方是草地,他也不敢糟蹋鞋子,就索性没穿,毕竟这时能穿的鞋子就两双春秋两季的运动鞋。
另外两双,一个是凉鞋加拖鞋的合成体,简称凉拖,一个是里面塞了绒布的厚布鞋,不用说都知道该什么时候穿。
他的睡衣是衣裤形式的,而且反正都脏了,就没高兴再换。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就直奔那些小兔子而去。
他上午发现的几只兔子都属于小白兔系列,跟他平时在农村看到的灰扑扑的小灰兔有天壤之别。至少要搁地球上,要是让别人知道他打算吃小白兔,一人一口吐沫也要淹死他。
方大志也不是没看到其他动物,还有灰老鼠之类一看就让人食欲全无的品种,所以思来想去,小兔兔们,赶紧来吃爷爷一斧。
正在草丛里面嬉戏的小白兔们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危险的来临,而且事实上,也真的算不上危险。
只有一个傻不愣登的高个子举着个怪东西朝小兔子们冲了过来,小白兔们微微撇了一眼,然后两脚一蹦就跳开了,开了……
方大志不是没有抓过兔子,小时候和小伙伴们最喜欢玩的事情就是抓兔子,当然那个时候不是为了吃,只是为了养个小兔子好玩而已。那个时候也不光兔子,麻雀和燕子都遭到过毒手。
只不过每每有所收获的时候,晚上或者第二天就有兔子肉的加餐,然后附近就再也看不到野生的兔子了。
然而他忘了,他再也不是那个有着无穷精力的小毛孩子,也没有小伙伴帮他围追堵截,凭他一个弱质人类,小兔子们还真不带正眼瞧他的。
追了半天,屁个收获都没有,方大志不得不坐下来歇口气,回复回复体力。小兔子们也仿佛若无其事的在他周边不远处自由自在的觅食着。
放弃了通过跑步抓到这些野生兔子的想法,方大志不得不动动他快锈死了的脑子想点其他的办法。
要说抓这些小动物还是小时候的时候脑筋好,那时候抓麻雀,老鼠之类的只要拿个大脸盆用跟棍子撑着,再撒点米,有点耐心的话都会有收获。
抓小鱼也不难,淘米的时候把沥水盆浸入河水深一点,等一会看到小雨过去时再一把捞起。
水被沥光之后总会有好多小鱼留在里面。无论是喂猫,还是炸小鱼都是不错滴。长大一点,你t还敢去河里淘米,不想活了吧……
总之以上的方法放在这都不太适用,兔子太大不太好罩,而且别看它萌萌的,野外长大的机灵着呢。
可惜海面连个波浪都没有,不然挖个坑,也许过一天能有所收获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