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番外一

我知道我肯定出了什么错,否则小乔不会一上车就躲在后面,一句话都不肯说。&lt;a href=&quot;<a href="http://lawen.com&quot;" target="_blank">http://lawen.com&quot;</a> target=&quot;_blank&quot;&gt;lawen.com&lt;/a&gt;

见到小乔是什么时候?其实在第一次和她于电梯中相遇之前,父亲就把小乔和吴云阿姨的照片,寄给当时还远在美国的我。

我喜欢小乔,从刚刚看到她的照片那一刻开始。起初还不知道原因,不过,当她听说我有个那么老土的中文名的时候,她那不怀好意的笑容像极了一个人,我的心里某个角落也开始融化。小乔,淘气,可爱,纯真,她很像我那远在天国的妹妹amy。

是啊,我曾经有一个妹妹。比我小七岁,算起来年龄真和小乔差不了太多。amy出生的时候有一个中文名,叫靓靓。那时候我们还在国内,父亲母亲带着我,在一个城镇里生活。谁也没有想到,那是我人生中最惨痛的记忆。母亲生下靓靓后,却因为医疗条件的欠缺,产后大出血离开人世。

襁褓中的靓靓并不爱哭,我只要一逗她,她就咯咯笑个不停。靓靓长得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一岁多以后学会了走路,总像跟屁虫一样永远尾随在我身后,蹒跚着叫我,“哥哥,等等我,等等我。”

过了两年,国内形势有所改变,父亲带着我和两岁的靓靓去了美国探亲,再后来移民并且定居。那以后,我们都叫她amy。

她一天天长大,也越来越淘气,经常把我和父亲的东西藏在床底下和沙发背后,我们还得配合她,假装找不到,她却拍着巴掌哈哈大笑。

amy是七岁那年,出车祸离开人世的。没有驾照却偷偷驾车的那个肇事司机,却是我。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真正开始学车,领取驾照的那一天,我在心里对amy说,“amy,希望你原谅我。”

可是amy,再也听不见了。

其实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拿了为期两年回国任主编的offer,一是因为父亲已经回国,二是因为总是听说国内变化大,我也越发好奇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顺带还可以看看父亲的新任妻子。不过回国后,我最大的收获是见到见到小乔,我忍不住地一想再想,我终于又有妹妹了。

和小乔在一起很开心,她轻松随意,还迷迷糊糊,不由自主地就想做讨她欢喜。带她去单位的party散心,和她出去散步喝咖啡,甚至还托同事买盗版光盘给她,因为我知道,小乔会喜欢。

我也喜欢,甚至包括她时不时对我的抢白。真奇怪,有时候我被她损得一愣一愣,我却毫不在意。

只是我没有想到,小乔却是丁威的好朋友,按北京老话说,她俩得算发小。

如果说小乔激起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那丁威就完全激起了我的斗志。从来没有碰到过哪个女孩子,可以在见面之初完全不把我当回事,丁威却做到了,在电梯里和同事一起说我的坏话,她不知道我一直盯着她的苗条婀娜的背影,怒火中烧。

她工作起来很狂热,态度异常认真,有时候我难为她,故意给她很刁难的题目,她辛辛苦苦写来的稿子也被我枪毙掉无数回,但是她即便熬夜,也总会重新再递上一份。成语怎么说,这叫百折不回。

认真工作的人总是美丽的,更何况是个女人,一个漂亮的青春洋溢的女人。

渐渐地,我会带丁威出采访任务,上下车门的时候,我会用手挡住她的头部,免得碰到车顶;北京大街上车来车往,穿梭不停,有的地方还没有人行道,我总会把丁威拉到我的里侧;有时候在外面奔波,只好在街边随便吃点午餐,我总会先把菜单递给丁威,让她做决定。可是每次做这些小事的时候,丁威的表情好奇怪,总拿异样的眼光看我。我被看多了,终于没忍住,“怎么了?我有冒犯的地方吗?”

她却摇摇头,“没有。”

我随口问道,“你们北京的男士难道和我做得不一样吗?”

她选择了沉默。

我开始邀请她和我一起出去看电影或者吃工作以外的饭,表达我的好感,她却屡次拒绝我。不过我在和小乔斗智斗力进行辩驳的时候总结出一些道理,内地的女孩子有时候不给你好脸色看,用另一个词来说,这叫欲拒还迎。

只是,party那个晚上,我看清楚了一些现象,同时又更加迷惑于另一些问题。

丁威是有boyfriend的,却扯来一个假的男友晃来晃去。拉大旗做虎皮这一招显然没用,更衬托出她的心虚。不过她和小乔感情相宜却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并不想因为丁威,和小乔伤了和气。女人如衣服,朋友如手足,更何况小乔还不仅仅于我只是朋友的关系。还有一点我还没有做出绝对的判断,小乔的情感倾向究竟在哪里。

只是没有想到,当我冷静下来,停止对丁威的猛烈追求之后,丁威却一天天越发沉默。我重新拾回最开初公事公办的口吻和态度,她的脸上表情只能用困惑来形容。不过感情的事儿和工作还是不能混为一谈,我仍然推荐她来我们报社应聘,对于她的工作能力,我从未有过质疑。

我不知道丁威究竟是因为我,还是因为她的男友,一天又一天地苍白消瘦下去,只剩下一双没打采的大眼睛,时不时地把视线偷偷投向我。

直到丁威快要面试的那天早上,她在办公室里影印文件,忽然晕倒了。我让同事把她扶到我的主编室,给她冲了一杯牛,加了一块方糖。我的前任华裔女友也总犯点女孩子常见的小毛病,比如在每个月都会出现的低潮期里,偶尔由于低血糖引起的晕厥,这个时候,喝杯糖水就能解决问题。

我蹲下身来,把牛递给她,温言软语,“喝点这个,马上就会好。”

丁威睁着大眼睛看看我,忽然一颗眼泪就滴下来,让我的心也跟着跳动了一下。我叹了口气,把牛放到一边,把她揽进怀里。

猫捉老鼠的过程暂时宣告一个段落。我也总结出新的恋爱秘籍,追女孩子看来得一张一弛,追得紧的时候,不妨松懈一下,对方肯定比你还着急。

我一直想要把我和丁威的关系,大大方方地告诉小乔。丁威却总说不着急,暂时等一下。我问她原因,她顾左右而言他,不肯说给我听。越是这样,我越是好奇,不由得试探她,“我知道,小乔也喜欢一个人。”我其实拿不准,心想应该是那天看见的两个毛头小伙子之一。

丁威看看我,很是迟疑,“她告诉你的?”

我故作出一派了然的表情。丁威嘘了一口气,“小乔从前是喜欢过赵爽,不过后来有别的男孩追她,又隔了那么多年了,这感情估计也淡了。只是这个丫头有时候一筋,执拗得很,对赵爽还是和别人有些不一样。不过她既然告诉你了,说明她也不在乎了。”

我很有些想不明白,“她喜欢赵爽,那告诉她岂不是更好吗?”

丁威摇摇头,“小乔是念旧的人,她最不喜欢看到的,就是打破平衡。”她忽然笑着点了点我的头,“再说了,女孩子的心理本来就很奇怪,主动争取来的,和别人挑剩下的,完全是两回事情。”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别扭,好像我和赵爽都只是两个等待挑选的物体。

原本是回家哄小乔的欢喜,同时也决定把话和小乔挑明,谈恋爱这回事应该是正大光明的,躲躲藏藏也不是我的格。那个唐僧是我特意找丁威要来挑起话题的。果不其然,小乔对着面人发呆之后,就回屋了。

可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开场白的话完全说错了,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说出一句,“我听丁威说,你以前是喜欢赵爽的?”小乔的反应让我大吃一惊,她仿佛被雷劈中,然后无论我说什么,她都浑然不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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