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

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第1部分阅读

《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

童年的麻花辫

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

文 朱秀才

我第一次谈恋爱是在小学五年级。

我爱上的女孩叫海燕,是那一年的留级生。海燕是五年级的我见到的最美的女孩。

那时的我们都是些不讲卫生、灰头土脸的小屁孩,只要不天天两个鼻孔耷拉着两行浓稠的或白或黄的液体,或者两个袖口不被擦得乌黑,就算是现在的小帅哥般人物了。

只有海燕,不仅长相美丽,穿着整洁,而且思想成熟,行动稳健,属于特规范的一小家碧玉。比我大了两岁,她便仿佛从小屁孩的层次一下子跃进靓丽少女的行列。特别是她的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人见人爱。

她的学习成绩也特好。每次考试都是她第一,我第二。那时的我还比较上进,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第一封情书是我先写给海燕的,内容已记不住了,但我依然记得给她情书时的情景。那天进行测试,所有学生都调换了坐位,我碰巧坐到海燕的位置上。考完试,我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四句话,放在海燕的书桌中一个显眼的位置。

后来我就收到了她的纸条。那天中午午睡,海燕值日。我与她都是班干部,每个周我们轮值一天。在别人都睡下后,我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回过头看了海燕一眼。

海燕正在看我。见我回头,她向我挥了挥手,扔过来一个纸条。我没接住,急忙到地上捡起来。

海燕的纸条上问我那四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赶紧回了纸条。就这样,你来我往,我们的纸条变成了情书,越来越多,越来越炽热。

寒假的时候,有一天在三叔家玩,堂姐口无遮拦地在大家面前说起了我在谈恋爱。我红着脸说她胡说。她却说,人家海燕都不怕,你怕什么!

我嘴上依然说她胡说,心里却盼着她说下去。

堂姐说张玉的妈妈是海燕的姑姑。昨天堂姐去张玉家玩时,正赶上海燕来看姑姑。当海燕知道了我与堂姐的关系后,张口闭口都是一个朱秀才,就连我在上体育课时仰天躺在操场上她都一字不漏地说了。堂姐说,即使是傻子,也能看出海燕对我的情意,因为只有怀春的少女,才会把心中的恋人时时挂在嘴上。最后她说,小弟你真有福气,那么漂亮的女孩看上你——继续努力啊!

滚吧你!说完我就跑了。跑到外面,嘴里就哼上了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那时的我身体尚未发育,不曾有亲吻的欲望及下半身的马蚤动,每当收到海燕的情书,心中涌动的只有柏拉图式精神恋爱的热血。我们不曾有过花前月下,不曾拉过手,不曾卿卿我我,不曾有过肌肤之亲。但只要读到海燕的情书或看到海燕关注的眼神,我的心中就会豪情万丈。

我早已忘记了那些情书的内容。但我依稀记得自己曾是那么坚决地消除海燕心中的疑虑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海燕看我时灿烂的笑脸。

恋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半年过去了,升学考试结束了。放暑假的前几天,班主任老师进行了最后的一次家访。

班主任老师姓安,三十岁出头,头发已秃顶。安老师讲课时声音总是抑扬顿挫的。他最喜欢的动作是站在你面前,自己提问题或听你回答时先皱着眉头眼望远方,然后突然转过头,眼睛眯了起来,斜视着你,狠狠的,目光如刀似剑,仿佛能穿透你的躯体,再来一句惊世骇俗的话语,在气势上已经让胆小的学生们先行崩溃,然后不打自招了。

那时还兴家访,安老师是唯一到我家家访两次以上的老师。安老师每次家访,来回都要走六里的夜路。从这一点上讲,我对安老师还是心存感激的。

但那次家访,在我送他回去的路上,他却问起了我与海燕恋爱的事情。

毫无城府的我把恋爱的经过和盘托出,听得安老师“哦哦”了半天,最后劝我要以学业为重,不要因为早恋而荒废了大好年华。末了,他出其不意地要我把海燕写给我的情书在明天上学时全部带到学校,交给他。说完便停下脚步,斜视着我,一双目光仿佛能把我的衣服扒下来,让我一时竟然不知所措。

思想斗争了很久,虽然心中有万般不舍,但最后还是把海燕写给我的情书找出来,拣了两封留下,其余全部上交。

现在想来,自己真是愚蠢、幼稚至极。我不应该拣两封最好的留下,而应该拣两封最不能代表情书的交上去。他知道个球!曾经尊敬的安老师,也不知在哪一年的某个时辰,在我心中变得面目可憎起来,他利用学生的尊敬与年幼来侵犯了学生的隐私。假如海燕知道我上交了她的全部情感,假如她认为我无耻地背叛了她,不知她是否将仇恨我一生了。

留下的那两封情书,也不知在哪一年的哪一月,哪一月的哪一天,悄然消失。只知在那一年的暑假,我总是愉快地大声唱着我愿流浪在草原,跟她去放羊,每天看着她粉红的笑脸,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每天她拿着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五年级的爱情,让我的小学生活充满了丰富与幸福,还有满足。那一年,我十二岁。

二十多年后,正在追忆当年往事的我看到大洋彼岸一对患病儿童结婚的新闻时,瞬时泪流满面,痛彻心肺。

2009年2月22日,美国罹患白血病的9岁女孩加伊娜·库帕在行将告别人世之际,完成了她最后的心愿——与自己最好的病友、7岁的男孩乔斯·格里戈斯结婚,然后二人模仿大人一般去度蜜月,演绎了一个让全球人心酸而温馨的爱情故事。乔斯的父亲劳伦斯说“得了白血病之后,乔斯变得孤僻而郁郁寡欢。但自从认识了加伊娜,他变得更加快乐开心,而且对医院里一切更加适应了。是加伊娜改变了乔斯,我们对她充满了感激。”加伊娜是在医生宣布只能再活几个星期的消息后,向家人提出了这个心愿。在她的一再坚持下,她的父母为女儿筹办了婚礼。那天,婚礼大厅内到处都是鲜花,摆满了各种贺礼。“新娘”加伊娜穿着洁白的婚纱,“新郎”乔斯穿着一身定制的黑色礼服,胸前别着一朵红玫瑰。在婚礼结束接受采访时,加伊娜说“他非常可爱,我很爱他。这场婚礼对我非常重要,而我在婚礼上玩得非常开心。我和爸爸、乔斯还有我的奶奶都跳了舞。”乔斯的母亲查拉说“如今乔斯已快要康复,他希望加伊娜也是如此。虽然乔斯还是个小孩子,但他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他明白加伊娜即将死去。他才7岁,却必须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

这一对新人比当时的我们小多了,不知是否真的明白了爱情的含义,是否真的品尝了爱情的美丽。我在像片中看到了身穿白色婚纱的加伊娜,一手握着一束鲜花,一手把胸带红玫瑰的乔斯搂在怀里。乔斯咧嘴笑着,嘴里的牙还没长满。而加伊娜,虽然也在咧嘴欢笑,她的眼睛却空洞无光,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已可以做他们父辈的我,只能眼含泪水在遥远的东方默默为他们祝福!

初恋是什么?是望眼欲穿?是激|情澎湃?是流着眼泪的辛酸?还是一场幼稚的游戏?

开学后,我与海燕奇迹般地分到了一起,我们依然能天天见面。但在这个新天地里,我的情感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学校在镇上,全镇所有“完小”的学生都聚集到一起,于是,家境殷实、长得漂亮、学习优秀的靓丽少女竟如雨后春笋般遍地都是。而海燕,即使曾经是一颗珍珠,现在也落入珠宝堆里,不再独自熠熠生辉。

整整一年,我都没有与海燕说过一句话,即使对面走过,我也是低下头,仿佛路人。

爱情这东西真是奇妙,来了的时候就如心中奔涌着长江黄河,挡都挡不住;去了的时候却像寂静无声的死水潭,搅都搅不起一点生机。

其实,说过的誓言在我心中就像生了根,我从没忘记。相反,那些曾经许过的愿就像一条皮鞭,不经意就抽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火辣辣的痛。我特别害怕人们说起陈世美,议论起负心汉,我常常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个负心汉,另一个陈世美。

那一年,海燕的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我对不起海燕。但年少的我常常这样自我安慰儿时的誓言不过是稚言童语,当不得真,因为小屁孩的思想尚不成熟,犯了罪都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初中一年级,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永恒的爱情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激|情过后,心真的能冷如冰霜。而激|情永远都是短暂的,激|情的再次燃烧,也总是因为又一个美丽的出现。

有一天上课时,我又心灵感应般回过头我看到海燕正痴痴地看着我,面无表情。我急忙回过头。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爱情的疼痛。

“你那美丽的麻花辫,缠那缠住我心田,叫我日夜地想念,那段天真的童年……”我终未解开海燕的麻花辫,心却在初恋时留下了永久的划痕。

当我后来在爱情中被伤害得鲜血淋淋的时候,总会想起海燕的那个眼神。我也不知是应验了轮回报应的规律,还是海燕从未放弃过对我的诅咒。但不论哪种,我都心中坦然我罪有应得。因为我背弃了五年级时许下的誓言,伤害了一个花朵般的少女。而违背的誓言如一条蛇似的,不经意就出来咬我的心一口。

遭遇侮辱

初二时我转学了,转到城里的一所重点中学。因为是重点,这里的学生就特多,我的眼界又开阔异常。许多少女已经发育成熟,在时髦的服装衬托下,丰满、苗条、含蓄、奔放……真是百花齐放,让人目不暇接。

那个长得如张曼玉一样美丽的校花就分在我们班。她叫春柳。人如其名,不仅腰柔软得如飘摇的柳条,而且天天都是满面春风,生机勃勃的。她的爸爸是一家企业的财务科长,家里条件不错,所以她的穿着在我们学校也是最时髦新潮。

春柳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就隐藏在镜片下。不过那时,那双含情的大眼睛是不屑望向我的,因为我们学校里的好学生多了去了,高干子弟的有,学习好的有,貌比潘安的有,拍马溜须的有……而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像在五年级时的绝对优势,综合指数在班组里也只能算是个中游。

看到春柳,我心中曾经熄灭的爱的圣火仿佛死灰复燃,胸中涌荡的激|情又澎湃万丈。我深深理解了那句前世的老流氓传下的古话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每当春柳从我身旁经过,我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滑过她丰满的胸脯,扫过她那被裤子勒得恰到好处的圆圆的臀部。但这一切,不过是在偷偷地进行着,如被后来的女作家们大骂特骂的意滛而已。

每次看着春柳慢慢走远,我便在无人的角落里低声唱着随风远飘,前面远望路遥遥,人生必须奋斗,烦恼怎会少……

刚转学的时候,我的心中常常感念爸爸的良苦用心,刻苦学习,希望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的期望。

可惜世上事总是百分之九十不如人愿。就连俗话说的“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也是他妈的扯淡。人的性格总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不过,有时候我也觉得“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正确。一个婴儿刚出生时是懵懂无知的,假如他此时受到的教育中没有仇恨与冷漠,而全是爱与温暖,那么,他向善的人性就会在和平的环境中延续下去。

我呢,就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典型代表。只是在转到重点中学这个大染缸里后,人之初的善良本性被渐渐消磨殆尽,露出了先是不甘屈辱,后是争强好胜的“英雄本色”。

我们班里有个外号叫“土匪”的,仗着他的哥哥是个黑社会,便在学校里横行霸道。他今天把人家的心上物拿去,说是先玩玩,这一玩就没有了踪影;明天找个学生借两钱花花,不给就揍,给了就一去无回;后天约几个爪牙把看不顺眼的学生狂扁一顿,如果玩不过人家,就让他哥哥在社会上找几个人来摆平……

就连学校里的老师都要让着他。一次上课的时候,英语老师让一个不听话的学生出去,那个学生站着不动,英语老师气得没法,对“土匪”说,你让他出去。

“土匪”看了英语老师一眼,然后慢吞吞地对那个学生说,出去吧!

那个学生就乖乖地出去了。

像我这样转学来的新生,就更要遭到“土匪”们的欺侮了。有一次我帮妈妈做饭时,锅灶里的火舌喷出来,把我的一面头发全烧焦了,我只好去推了个秃头。哪知推了秃头后,“土匪”总是趁着人多时来到我面前,大模大样地把手放到我头顶,像玩弄太极球似的有节奏地运动着,嘴里还挺关心地问少林来的?玩几手让咱哥几个开开眼。

旁边就有几个拍马溜须的跟着哄笑。

这厮有时也忒狠的,抓着我的头用力旋转着胳膊,想把我像陀螺一样地旋转起来。再不就用力把我的头往下按,好像我的头能像乌龟一样缩进脖子里去。

最可气的是那两个像狗腿子一样天天跟在他身边的,一个外号叫“虾”,另一个外号叫“和尚”,狗仗人势,狼狈为j,为虎作伥,恃强凌弱(用这些词也太少了,几乎所有的贬义词用在他们身上都不为过)。三人在学校里合称“魔域三煞”,手下爪牙无数,无人敢惹。他们在“土匪”的带动下也不时地对我动手动脚的,仿佛我的头是他们放在一旁的玩物,想起来就过来摸两把。

有一次“土匪”这厮正在吃油条,看见我进来,就把油条从右手移到左手里,把满是油污的右手向我的头部伸来。我急忙躲过。

他不乐意了,乘我不备按住了我的头,一边用力旋转,一边嘲笑地说小子还会少林的“凌波微步”啊,老子可会武当的“猫捉老鼠”啊!

一群跟屁虫哈哈大笑起来。

想起他那满是油污的手,我恼怒地瞪了他一眼你——

我看见他的脸瞬间阴冷下来,那只满是油污的手快速抓住我的下巴你妈妈的,跟谁瞪眼!怎么,不服气?

说完,“叭”就是一巴掌会武当醉巴掌吗?不会——老子教你!

周围的同学敢怒不敢言。

有一天下午放学后我没走,趴在桌子上抄笔记。突然感觉周围好像站满了人,抬头一看,只见四个人把我前面的李刚围了起来。原来是“土匪”他们在向李刚要钱。

李刚一个劲地说着好话,一个劲点头哈腰地企求,“土匪”们根本不理,一副不给钱就休想走出那个门的坚决与冷酷。

我看了看周围,再也没有外人了,只好走过去对“土匪”说,算了吧,都是一个班的……

我的话还没说完,衣领就被“土匪”抓住了你他妈算老几,哄充大个啊!是不是不服气啊?想较量较量吗?

他勒得我透不过气来,并且手用力往后推,我的腰被顶到课桌上,腰几乎断掉了。直到李刚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交给他,他才松了手,走时不忘教训我你肖狗的吧?记住了,多去舔屎,少拿耗子。

等他们走远了,李刚先向我道了谢,然后阿q般说了句狗日的们,久行不义必自毙!

其实那天,我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但最终,我还是无力地松开了。那天回家后,我便疯狂地锻炼……

我差点打瞎英语老师的眼睛

我疯狂地锻炼,就是因为我觉得与“土匪”们的较量不可避免,因为我有一颗高傲而不肯被驯服的心。

半年后,我已经不把“土匪”放在眼里,虽然他的个头大一些,但他不过是一个有人撑腰的庸物、熊蛋包,不论单挑还是有两个爪牙帮他,我都能轻松将他放倒。唯一有点怕的,还是他那个黑社会的哥哥。

所以,我也想好了与“土匪”交手的最坏打算治服他就行了,能饶就饶。假如他的爪牙嚣张,那就来个“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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