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他非杀了范亚韩不可!此刻他正坐在唐欢的书桌旁。
“阿翰是你啊!这么晚了。”范亚韩站起身来。
“你也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巩群翰的拳头都握紧了。
“我在参观欢欢的书房,想向她借几本书来看。”
“有借就有还,你以后就有半夜再来的藉口了。”巩群翰没好气地微怒道。
范亚韩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打趣道“阿翰!你怎么了?我和欢欢都这么熟了,也许有一天她的书要全搬到我家呢!”范亚韩的手却让巩群翰给推了开。
“你再熟也没我熟,我和她早已经……”
“巩群翰你住嘴!”唐欢截断他的话,脸色铁青地站在书房门口。
“怎么,你过河就想拆桥是吗?”巩群翰反唇相讥。
“你……”唐欢的脸霎时通红。
“你现在可进步了,以前是夜奔男营,现在是请君入瓮,反正是永远不寂寞就对了!”巩群翰没有喝酒,可说起话来同发酒疯无异。
“啪”的一声,唐欢一个箭步上前甩了他一巴掌。
“你走,你走,你给我滚出去——”唐欢语带哽咽,又气又窘。
巩群翰摸了摸脸颊,好结实的一巴掌。
“阿翰,你还是先走吧!”范亚韩看了他一眼,同情地道。“放心好了!我可是正人君子。”范亚韩补了一句。
巩群翰心犹不甘地被“赶”出唐家,脸颊仍似火烫,心中妒火中烧却又不愿低头认错。
“欢欢,你这是何苦呢?”范亚韩递过他的白手帕。
唐欢没有接过,反将两手深陷在长发之中。她头痛欲裂地想逃离这一切,离开台北这个伤心地。
“欢欢,你是爱阿翰的,对吧?”范亚韩坐在她身旁。
“我不知道,不要问我!”唐欢六神无主地猛摇头。
“依我看,阿翰也是爱你的,否则他不会因为我而醋劲大发。自从我故意说你有在考虑我们的婚事后,他整个人就变了个样。情绪失控,行为歇斯底里,只有恋爱中的男人才会有如此的症状。如果你们彼此相爱,何苦一再折磨对方?”他叹了口气接着又说。
“看你们两个都这么痛苦地为爱痴狂,令我也忍不住羡慕起爱情的力量。但愿我也能有这样的经历,即使没有结果,我也想尝试一次。”范亚韩语带羡慕,自己都三十五岁了,还未曾刻骨铭心地深爱过。
“我不确定我爱的是哪时候的他,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爱的是怎样的我……”唐欢默默地站起身来,把纷乱的头发拢齐。
她走向书桌打开抽屉,一言不发地取出金笔和绿色札记。
此刻她非常需要一个听众,要不然她会崩溃的。她把东西交给范亚韩,然后整个人就像虚脱似地瘫坐在长背椅上旋转着。转了好几个圈子之后,她才开始娓娓道来,关于一个“丑小鸭”的故事。从她第一次看见巩群翰时……
唐欢终于一口气说完这个“丑小鸭”的故事,她说得倦了便在长背椅上睡着了。范亚韩贴心地为她披了件外衣!
他慢条斯理地打开绿色札记,逐字念着,一颗青涩少女的心呈现在眼前,可惜无人能懂。范亚韩感叹着。
真是造化弄人,但应该还来得及才对。他注视着睡梦中的唐欢,她美丽的外表下是一颗痴情而执着的心呵!
可惜他走不进她的心,不是她心中的星星,要不然范亚韩一定会好好地呵护她一辈子的!
这个脑筋转不过来的巩群翰,居然在大厦外面徘徊了一整夜。因为天杀的伪君子范亚韩还不出来——
守株待免的巩群翰,最后终于逮到了范亚韩,他等得头发都快变白了。他一上前就扭住范亚韩的衣领逼问他。
“你这个衣冠禽兽,对唐欢做了什么?”巩群翰信不过他。人不可貌相,看起来一脸忠厚老实,谁知道他心里打什么歪主意。
“你又对欢欢做了什么?”巩群翰不答反间。
“你到底有没有——”巩群翰双眼全是血丝。
“有又怎样?没有又如何?”范亚韩故意激他。
巩群翰一拳差点打断范亚韩的鼻粱,此刻叫他杀了他都有可能。
“既然你这么在乎她,为何又要伤害她?”范亚韩也不客气地回敬他一拳,打得他七荤八素的。
“谁告诉你我爱她的?”巩群翰大吼一声,他是死鸭子嘴硬。
“瞎子也嗅得出来!”醋味太浓了,谁不知道。
“是又怎样,我爱她!爱死她了!被她一再地玩弄之后,我还是爱她!我是个没用的男人可以了吧!”巩群翰一口气说完。他从来没有忘记他爱她这件事。
“你也不过才爱唐欢几个月而已。”范亚韩别有深意地凝视他。
“爱情不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的。”他辩驳。
“爱她就告诉她啊!”范亚韩郑重提醒这个痴情种。
“我早说了!她是有目的接近我的,她成功地替死去的朋友报复,她真够朋友。她再次接近我只是要玩弄我,我却像个失心疯一样离不开她……不行!再不走我会就此毁了——”巩群翰痛苦地倒退三步,他不能毁了,他才三十岁而已。
他还等着要去造福人群呢!他狂吼一声大步向后跑去。
“等等,阿翰,你怎能如此武断,唐欢她……”范亚韩没有追上巩群翰。
巩群翰越跑越快,直冲到了路口,他没有回家。
他走在安和路和敦化南路口的绿荫大道,如果时间能停留在“那一夜”,那该有多好——
他失声笑了出来,笑得眼泪都溢出来了,久久不能自已……
巩群翰递了辞呈,他决定放逐自己一段时日。
“阿翰!我这人公私分明,不会公报私仇的!”范亚韩指了指贴了ok绷的鼻梁。
巩群翰二话不说站起身,他是个懦夫,感情的懦夫。如果连自己的事都处理不好,如何去辅导别人。
“至少给我一个讯息?我们是朋友吧?”范亚韩道。
“不知道!也许我会到非洲去寻根也不一定。”巩群翰嘲讽自己。他还没决定到什么地方去“流浪”。
“你不打算告诉唐欢?”范亚韩最终仍收下了辞呈。
“有这个必要吗?”巩群翰苦笑道。
怎么会没有,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范亚韩在心中叫道。
“你会好好照顾唐欢吧?她有一个不大好的习惯。”巩群翰不确定范亚韩知不知道,所以他并未明说。
范亚韩却只是含笑,没有答复。
“你倒是给我一个答复啊,你会不会好好对她?”巩群翰倏地向前,和范亚韩仅有一拳之隔,他不答应他就准备再以重击伺候。
“那也得她答应才行!”范亚韩很老实,没说谎。
“算了!算了!她的事与我无关了!”他颓丧地抽回身子,转身潇洒离去,挥一挥衣袖,当真不带走一片云彩?
谁知道呢?
风也不答,云也不说,星月更是沉默不语。
风露立中宵,巩群翰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寂。
知道巩群翰要出去走走、透透气,江凯立即大力拦阻。
“搞什么鬼?至少也等我的舞台大戏‘丑小鸭’公演后才走,你可是我的死党兼忠实观众!”江凯搬出多年的交情,硬是要巩群翰看完正式演出后才能走。
“我的剧本又改写了。精益求精之下,我要再创造一个全新版的‘丑小鸭’来!”江凯自信满满地道。
巩群翰被他烦得受不了,最后只好答允。
赋闲家中的日子,还真是无聊。
巩群翰回到以前任职的疗养院探望院长,一些旧病人都出院了。不过有些情况特别的老面孔犹在,新面孔也不少。
“阿翰!不如回来帮我吧!”院长知道情形之后提出邀请。
巩群翰摇了摇头,至少现在他的状况不适合。
“院长,您认为偷窃这种恶习有根除的可能性吗?”不知怎地,巩群翰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这要视当事者的情况而定,如果自觉‘偷’是种乐趣,当然改不掉。而且越是段术高明的神偷越是‘乐在’其中!我的老友‘千手观音’就是这型,医了她一辈子也没医好她。而且她从未失手过,我可是又感慨又佩服!”院长一直以“好友”来说明他和“千手观音”的关系,似乎刻意得过了头。
“一代不如一代这句话古有明鉴!”言下之意就是“千手观音”的女徒孙“木美人”,可没有如此的能耐。
“我走了!”巩群翰突然起身道。
“去哪?”院长问道。
自然是回家喽!可巩群翰骗不过院长。
“我不会’走’太远,我会再回来的。”巩群翰诚实道。
巩群翰穿过疗养院的长廊。他心里仍在担心,有一天唐欢失风被捕,从此生命中有了污点,甚至沦为阶下囚。
对她的关心原来未曾降低,仿佛已注定了受她牵绊是他今生的命运。
他又来到了敦化南路的诚品书店,找几本书给她防身吧,但他逛了逛不知哪本才是“实用书”。他看到有个“晒书”展览,他随兴地步行至地下室。
这里全是一些已有“时间性”的书籍、文具,他逐一看着。忽然他的目光移到了一本札记上,他似乎曾经看过……对了,那本绿色札记!只不过颜色换成了粉红色,他立即挑了其中一本。
好巧!现在流行这种复古穿孔的札记。
地下室挤了满满的人,另一头有个俏丽的人儿也在赏玩者。
是唐欢——
她走到一排文具面前,仔细地凝视一枝枝的金笔。现在的金笔比以前花俏多了,而且色泽光鲜亮丽。
她取出一技笔顺手试写着,赫然是“巩群翰”三个字……
第八章
她看到自己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心事,忍不住微微叹了口气。
她将金笔放回原位,她并没有买那枝金笔,她不想再重蹈覆辙了。当初那枝金笔和绿色札记本就是她相中才怂恿明旋买的。而后她用金笔写札记,所流露出的少女心事昭然若揭,最后明旋却把两样东西都留给了巩群翰。
往事真是不堪回首。
唐欢消失在人群之中,最后她仍是什么也没买。
而巩群翰走着走着,也走到了文具处。
买枝笔好了,他心里暗付,同样是金笔,自己买的和别人送的毕竟不同。有札记本自然要有笔,他不怕别人取笑他用粉红色的札记本。
因为唐欢是粉红色女郎,也算是一种联系吧!他不想完全撇清她。
买哪枝笔好呢?他对笔的外观不甚重视,好写就好。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试写纸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姓名——巩群翰。
太不可思议了!
是谁?是谁在呼唤他?
这笔迹好像在哪里见过,看起来才没多久——
“唐欢!是你吗?”他没见过唐欢的字迹,可他希望是她。这是用哪枝金笔写出来的?他试过一枝又一枝,却分辨不出来,干脆把一打全买回去!他此刻甚至有这种疯狂的念头。
临走前,他撕下那张试写纸,心中兴奋地想着娟秀的字迹,一定是出自女子之手。
他自我安慰着,若是唐欢就好了!巩群翰情不自禁深吻着字迹。蓦地他才惊觉这字迹非常眼熟,他到底在哪见过?
而且他确定,同样的笔迹写着他的名字,为何他想不起来?
巩群翰回家之后立刻写起诗来,就写在那本粉红色的札记本上。他是写给唐欢的。
他没写过诗,想了很久却不知如何起头——
他走向窗口,抬头凝望着星空……他可以用月亮来代表唐欢吧!
他想着想着……原来写诗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真的……
唐欢收拾着行李,她已经决定要出国了。
“欢欢,如果你不介意,让我陪你去好吗?”范亚韩很想留下唐欢,如果她执意要走,他也希望能在一旁陪伴着她。
“亚韩,我不想耽误你,而且我不是你想像中的完美女人,我是个女扒……”
范亚韩阻止她再说下去。“那不要紧的,我巴不得整个人都让你偷去。”范亚韩情深义重,奈何唐奇qisuu书欢无以回报。
“亚韩!对不起。”唐欢轻声说着。
“别说对不起,这三个字比不爱你更伤人!”范亚韩做了个鬼脸逗唐欢笑,可是唐欢却一脸沉重,笑不出来。
“看完表妹千莹的舞台剧再走吧!”范亚韩好心挽留。
“‘丑小鸭’吗?唉!我怕触景伤情。”唐欢柳眉微蹙,感慨道。
“你应该走出丑小鸭的梦魇了!你早变成了美天鹅,只是那个呆头鹅不知道罢了!”范亚韩打从心底关切地安慰道。
唐欢神色黯然地将绿色札记和金笔收入袋子。这本子是她看中的,里面的诗也是她写的。后半本空白处她只加了几句残缺不全的诗句。她已没有当年那种心境了,因为最初所以永远最美。
范亚韩目睹一切,只有感叹的分,他真的很想为她做些什么……
江凯的舞台剧是在国父纪念馆公演,离巩群翰住处不远。不过他怕塞车,心想干脆步行而去,就当做是散散步好了。
巩群翰边走边想去旧金山好吗?那里华人多,他希望多和华人接触,人的爱心应该是无远弗届的,也许在异国可以觅得佳人也不一定。
谁料到唐欢也是步行至国父纪念馆,她和范亚韩直接相约在国父纪念馆。只不过她不是走忠孝东路,她从仁爱路巷弄里走出来,一直走到光复南路去。两人走法不一样,目标却一致。
人潮来来往往,两颗相爱的心却仍悬而未定。一个漫不经心地走着,一个若有所思地走着。
唐欢在过往人群中感到一阵拥挤,竟然有人想扒她的皮包!真是太岁头上动土。她没有惊呼也没大声嚷嚷,只是左手一个溜眼就把皮包给摸了回来,那人还沾沾自喜呢!
“咦!皮包怎么不见了?”小偷看上去是个高中生模样。
“小弟弟怎么了?”热心的巩群翰见着,误以为是他的东西掉了。
就在此时,他不凑巧地竟看到了唐欢,她正衣衫飘飘地走向入口处。她的老毛病又犯了,他马上就直觉唐欢必定是再度犯案……
“小弟,别怕,我替你把东西要回来。”连一个高中生也不放过,那可能是他开学要用的注册费呢!
男孩一见到唐欢,反而吓得腿都软了。
唐欢心知肚明,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巩群翰误会她不是什么大新闻了。这是他第三次误会她,她已经不想再多费唇舌解释,反正两人已经没有交集了,何必多此一举。
“小弟,你总共丢了多少钱?”巩群翰还想解围。
看他是一个这么好骗的“凯子”,男孩眼珠转了又转。
“五千元——”男孩随口说了个数字。
巩群翰当真掏出他的皮夹,数了五张千元大钞便要还他。
“我赏你十个五百要不要?”唐欢向前,作势要打他耳光。
男孩连忙脚底抹油先行开溜,他恶大胆小。
“你真是恶人先告状。”巩群翰面色铁青地收回皮夹。
“他和我是同行,你的爱心未免太泛滥了。”唐欢不齿地道。
“我……”巩群翰又一次“好心给雷亲”。
“我只是不想你出事。”巩群翰按捺下性子,他就是见不得她有事。
“少乌鸦嘴!”唐欢不领情。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可谁也不想先走。
直到范亚韩看到了唐欢,才打破这一道竖立在两人之间无形的墙,他提议三人步行至礼堂中心看表演,才终止了这场无聊的闹剧。
舞台剧“丑小鸭”要开演了,江凯给了他们三人贵宾票,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舞台上的演出。
舞台的背景并非是设在池塘湖泊好让鸭子戏水,而是把场景移到了校园,是一所女子高中。
所有的鸭子全变成|人了,丑小鸭也好,美天鹅也是,全成了“人”。舞台剧一开场,便是一对高中女生的对话。其中一个堪称美天鹅,不论是身材、外型、脸蛋都活脱脱是个美少女。
另一个女孩则是标准的丑小鸭,皮肤干涩又骨瘦如柴,一头乱翘的头发,把脸给遮去了大半,更糟的是她还戴了牙套。相较之下,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
可两人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剧中的“丑小鸭”正由白千莹饰演,她可是全力以赴而且不惜丑化自己,好衬托“美天鹅”的光彩夺目。
巩群翰没有和唐欢、范亚韩坐在一块,他不想当超级电灯泡。只是他虽坐得远远的,目光仍不时飘了过去。
唐欢看着戏,一开始只觉“丑小鸭”改编得挺有创意的,可再往下看,她竟然开始坐立不安……
学校要求老师采“认辅”制度,一个老师必须辅导一名问题学生。当时正好有一批实习老师到校,所以这个责任就落在实习老师身上。而这其中又有一个年轻的男老师,长得又帅又风趣。
这件事一下子就传遍了校园,特别是几个“问题学生”,谁都想被这位“大哥哥”挑中。
丑小鸭自知无望,终日唉声叹气。
美天鹅就不同了,每天花枝招展地期待入选。
果不其然,大哥哥认辅的对象是美天鹅……
而丑小鸭只能独自垂泪,她自认完全是因为她太丑,所以大哥哥没发现到她,在她的心里除了嫉妒之外,还有着难以言喻的自卑。
夸张,巩群翰觉得戏演得有些夸张,江凯打哪找来的编剧?这演的根本是他当年的故事,何况“认辅”是不能挑的,和学生的美丑无关啊!
唐欢则看不下去了。这“丑小鸭”的故事为何如此眼熟?这分明是……她想起身却被范亚韩给按了住。
现在不能走,走了恐怕再也回不了头了。
美天鹅已经爱上大哥哥了,整天魂不守舍。她想要对大哥哥表达爱意,可是她说不出口。她想用写的来表达情意,可她的国文老是不及格,连四十分都不到。她又是着急又是发愣,像极了思春的少女。
“我帮你。”丑小鸭自告奋勇,她的文笔很好,藉诗传情不是问题。美天鹅空有亮丽外壳却没有内涵,丑小鸭内在却是文采非凡。
于是两人一起买了金笔和绿色札记本,写了起来。
看到这幕的巩群翰,几乎怀疑自己看错了。又是金笔又是绿色札记本。难道,这出舞台剧在暗示什么?为什么札记中的诗是找人代笔的呢?其中是否有他不知道的隐情?他迫不及待要看下去,他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