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耀的火把下,赞巴盘膝而坐,那柄家传的宝刀就横在膝盖上,远处是喧嚣热闹的唐军大营,作为胜利者他们自然应该痛饮庆贺,而不是像他这样的败军之将,听着身边的族人们痛苦哀悼战死的士兵的亡魂。
不远处,福卡斯听着那些吐蕃俘虏好似狼群低泣的凄凉哭声,也不由打了个寒碜,不过想到这些骁勇善战不属于大食人的吐蕃人被自家主君杀成了这幅样子,他又不由挺直了胸膛,在身旁奥卢斯的陪同下,走向那独坐于火光下的吐蕃将主。
“咱是奉了大都护之命,来询问那吐蕃贼将的。”
出示了令牌后,福卡斯方自进了单独看押没庐琼保氏的营地,大军远征路上无聊得很,什么事都能当成谈资,他喜欢写日记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最后就连闲得无聊的高大都护都拿了他的日记当做消遣来看。
福卡斯每日用拉丁文和汉字写日记,他在火烧城的时候学习大唐的语言文字,虽说把字给学全了,但是写日记时仍旧习惯使用拉丁文的修辞和语法,而他也把这次远征的经历当成了一次史诗般的传说,于是用词上难免夸张不少。
而他这种大吹牛皮的写法,其实很对高仙芝和安西军的将士们的胃口,于是他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的日记,不知不觉间就成了远征军中最受欢迎的读物了,这也让他得以接触了不少安西军的将领,为他们单独列传写故事。
大唐太过于伟大,以至于在福卡斯眼中堪称史诗般的远征在大唐史官的笔下,不过是寥寥百来字的篇幅,那些远征军的将士和沿途征服的敌人连留个名字都不配,可是对福卡斯来说,这却是值得他记录的东西。
“西门,赶紧写,咱们等着你的新故事呢!”
勘验过令牌的士兵笑着说道,虽说大部分军士都不识字,但福卡斯写的故事自有人会在军中讲给大伙听,不少人都以能被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写上名字而感到自傲。
“快了,快了!”
福卡斯很是高兴地回应着,然后他看到了那位抬起头的吐蕃将主,他听说这位吐蕃将主姓没庐琼保氏,乃是吐蕃国中的大贵族出身,其家族类似罗马国中的执政官,曾经管理着吐蕃帝国。
“你是何人?”
赞巴的唐言对福卡斯来说,比大多数安西军里的蕃部将领们说得要标准许多? 用主君的话来说? 那是正宗的雒阳雅音。
“我是碎叶军掌书记官福卡斯,汉名西门庆? 来自罗马帝国西庇阿家族? 效忠于沈将军。”
福卡斯很是严肃地回答道,对于自己的汉名? 他极为喜欢,他询问过主君? 西门乃是历史久远的大姓? 正适合他们西庇阿家族使用,而他的名字里带个福,汉话里庆福乃是吉祥之意,他嫌福字太过直白? 便单取了庆字使用? 当时主君都被他取的这名字所惊动,直呼好名字。
“你来做什么?”
看着面前的罗马人拿着纸笔,赞巴眉头微皱,这个异邦人可不像是来询问的。
“我来记录将军生平,这样将军和我家主君一战? 也好让世人知道我家主君打败的是何人,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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